专题研究:共相问题
所谓的「共相问题」是中世纪最重要的哲学问题之一。
普罗提诺的学生波菲利,常常被认为是首先明确提出共相问题的人,在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撰写引论时,他问道:种与属是独立存在,还是仅仅寓于单纯的理智之中?如果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体的还是无形体的?如果它们无形体,它们究竟是与感性事物分离,还是寓于感性事物之中?
悬空来看待这个问题以及中世纪的一系列讨论,它们空洞得不可思议。这个问题为何引发如此多的争论?为什么这个问题在中世纪的语境下以这种形式出现并成为问题?这个问题又以怎样的形态告终?需要深入的研究。
缘起
首先,这个问题为何引发如此多的争论?因为这关系到哲学史上的一个引起过无数争论的问题,即一与多的关系的问题。共相的拉丁语是universalis,源于短语unum versue alia(一对多)。这其中的一可以有多种含义,比如个别物的单一性或属性的一致性,前者引出了殊相的问题,而后者引出了共相的问题。
一与多的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维模式,是发源于这个学派传统的一个经典问题。我将依次考察三位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考察他们在这个传统下对一与多的思考。而这一系列考察大体上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什么是一?什么是多?如何理解一与多的关系?在这个语境下如何理解共相?
毕达哥拉斯
对毕达哥拉斯而言,最重要的是事物的和谐,亦即事物的比例。他从几何学上的比例的思想出发来思考一与多。
事物中具有和谐,几何结构的和谐、音乐的和谐,都在于其中的成比例关系。而这些成比例关系,对毕达哥拉斯而言总是整数比,这意味着任何和谐的事物都可以按照一个公约数来化约、还原为数,这个公约数就是单位。
我们所要讨论的一,在此作为是不可分的单位,是丈量的尺度。而多,则是被丈量的事物。一与多的关系则是一种计数和比例意义上的数学关系,较简单的东西与较复杂的东西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例如,平行四边形的四条边能够化约为两条边,而更完美的正方形能化约为一条边。如果事物可以按照一个单位来化约,与计数,说明事物的结构是有限的、简单的,而非无限的、混乱的——和谐的事物都是可计数的,数是其本原。1
和谐与秩序有赖于可计数性。因此无理数、不可计之数的发现对毕达哥拉斯的理论是打击非常大的。自此以后,在其继承者中,图形被接受为是带有感性要素的东西。
一,作为还原的终点,不可再化约的单元,是思考的终点——因为到这里已经发现了事物的秩序,也是实在的终点——因为在这之下不复有结构了。正如公约数也是数,单位与所计量的事物的本性是相通的,因此是实在的。一是多中之一,一在多中,标示着着事物的有序性或有限性的一面。
柏拉图
柏拉图对一与多的思考,尤其在前期,决定性地受到了来自苏格拉底的影响,而这首先要谈到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对应毕达哥拉斯的说法,尺度是度量,人是单位,万物是被量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的意见是不可化约的,意见就是一,而且这一是凌驾在多之上的——而这种在…之上,被苏格拉底理解为一种统摄、把捉。据此苏格拉底稍微改造了这个说法,使其苏格拉底中的统一性变得明显:知识是尺度。这一点被柏拉图接受并固定了下来,在他那里,知识就是对理念的直接认识。因此,柏拉图用事物对理念的分有来理解一与多的关系。
一是原本,多是摹本;一是定义,多是实例;一是蓝图,多是产品;一是不可分者,多是共持者。一与多是分有或摹仿或实例化的关系,这种关系描述了事物的定义或目的与具体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完善的参照物,事物中体现的和谐实际上是这些参照物的完满性的体现。
在这个意义下,一,是理念,是自身具有独立性的存在。而且这一是思考的终点——因为桌子的理念无法被进一步还原为其他理念,也是实在的终点——因为它就是真实性本身,事物的实在性只是它的体现。
亚里士多德
在分析自然界事物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往往运用他的潜在-现实学说。但是在面对一与多的问题时,他认为这样的学说失效了:不可分不是一种缺乏,可分不是一种圆满,它们之间有一种更加根本的对立。这种对立,是一切范畴的起点——对于此,亚里士多德认为需要在同一与差异的意义上来进行分析。2
以下的分析,材料主要来自亚里士多德, Met. A,有适当发挥。
一,是本体,是不可分者。这种不可分性,既不能像毕达哥拉斯那样作数学上的分割,也不能像柏拉图那样作物种上的分解……单纯的一是同一的原理。
多,是可分者。它可以在许多意义上可分,比如按照量上可分,比如作为科属可以分为更下一级的科属,这些区分是形式上的区分……单纯的多是差异的原理。
对立,就是在思维中把两个东西放到一起,它们俩不能安安分分呆在一起、维持一种漠不相关的状态,而一定要彼此干涉。以上两个原理的不同程度的混合,造就了同一与差异的不同层次,这种层次决定了存在与范畴的次序:
- 如果是同一实体,那么便是完全意义上的相同;反之,如果是不同实体,那么便是完全意义上的相异。
- 如果是不同本体,但是在形式上相同,那么便是相等;反之,如果是不同本体,但是在形式上相同,那么便是不等。
- 如果在主要形式上相异(马的马性),但在次要形式上相同(马的动物性),那么便是相似;反之,如果如果在主要形式上相同,但在次要形式上相异,那么便是不似。
- 如果在任何形式上都不相同,那么便是完全意义上的不相同;反之,如果在任何形式上都不相异,那么便是完全意义上的不相异。
- (题外话)尚不清楚亚里士多德自己有没有专门的理论,但这个说法可以联系上晚期柏拉图的通种论,那么:完全意义上的相同与完全意义上的相异是相异的,完全意义上的不相同与完全意义上的不相异是相同的。这两个同和异似乎更基本,前者是有规定者的原则、存在者的原则、自身分裂者的原则、否定的原则,后者是无规定者的原则、不存在者的原则、自身同一者的原则、肯定的原则。
借助同一与差异的区分,建立起来的是确定的、明晰的东西,它们的对立面是一种尚未分化的、不清不楚的、模棱两可的评断,认识的核心就是要维持这二者之间的距离和张力。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完-全意义上的同一与差异是事物的两极,是事物的边界——完即边界,一切事物尽包诸边界之内者,谓之全。
一,作为同一,是思维与存在的界限。作为次一级的存在者的共相,处于同一与差异之间,是种、属,是间体,是复合物,总是处于范畴的对立之中。因此,它在一定意义上存在,在一定的意义上不存在。共相作为不灭坏的事物,不能独立于可灭坏的事物而存在,它们在同一与差异的尺度下仅仅有程度上差别。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注意到了几何形式的可感的一面。
小结
其中,我们没有提到晚期柏拉图的《巴门尼德》,因为他在其中的结论部分是与亚里士多德相似的。其辩证结构如下:
- (130A)共相既不能直接地就是事物(实在),因此是思想;
- (132B)共相作为思想,也不能是直接性的思想(直观);
- (133B)共相作为非直接的思想,也不能完-全和事物相分离;
- (135C)转向关于一与多的关系的讨论。
在古希腊的这三名哲学家中,一与多的问题发端于一种几何直观式的数学思维,结束于对存在问题的深入思考,有一种还原的方法倾向贯穿始终。在这个过程中,共相的意义从一的意义中被分离出来,被认为是即存在又不存在的东西,至少具有一定的实在性。这就是他们共同的所谓实在论立场。
变迁
其次,为什么这个问题在中世纪的语境下以这种形式出现并成为问题?
自希腊化时代到中世纪,一个超越者被带到了思考的核心。一开始只是逻辑原则,随后是神。精神开始被认为是绝对地于自然之中独立的,绝对即不存在与其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一切事务都是人的事务。人的角色在古希腊哲学那里只是单元,现在却是一切。精神作为一种新出现的领域,与自然尚是漠不相关的。这种漠不相关的基本形式是:心灵不再由与实在的同一来保证其确定性,而是通过与启示的直接联系来保证其确定性——自由不再是自己的命运,而是现成的被给予之物。3
参见,斯多葛学派的天命观,到基督教的意志论。
人类试图改变命运,首先采用了直接的方式——征服。然而失败,于是转回到内心改变自己——既然命运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能改变的就是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心态——「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4基督教的精神就在于要守住心中重要的原则——一种骄傲的原则,一种关于一的原则,「世界是许给我们的」——不让它反过来被命运征服。这种行为,既可以说是创伤性的应激反应,尼采称之为奴隶道德,也可以说是一种迂回,黑格尔称之为理性的狡计。
哥林多后书:12-9
在放弃掉自然的同时,心灵保留了精神上的自由。然而,这样的自由是具有其空虚性的——启示自身只是抽象的一,是一束光亮,尚没有其内容,它所要照耀的东西尚在黑暗之中。就如同笛卡尔的怀疑一样,怀疑创造了新的视角,放弃了自然兴趣的整个中世纪哲学,仿佛是人们在为重新发现与自然的联系而做准备。
而其中的所谓共相问题,便是对心灵与自然关系的一种「预备」考察。
问题的提出:波菲利和波爱修
共相问题发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理论。实体理论的核心,在于亚里士多德于《范畴篇》开篇中所作出的两组区分方式①1.是否能谓述主体;②是否能在主体中。其中,凡能作主体的都是实体,反之则是属性;凡能谓述的都是共相,反之则是殊相。这两组关系的叉乘便是囊括该理论讨论范围的一个矩阵:
能谓述(共相) | 不能谓述(殊相) | |
---|---|---|
能在主体中(属性) | 一般属性 | 偶性 |
不能在主体中(实体) | 种、属 | 个体 |
在这个背景下,普罗提诺的学生波菲利,在他对《范畴篇》所做的导论中问道:
- 关于种和属,它们是独立存在还是仅仅寓于单纯的理智之中?
- 如果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体还是无形体的?
- 如果它们无形体,它们究竟是寓于可感事物(有形体事物)之中,还是与之分离?
可以认为,波菲利的这组问题是愚蠢的,因为这个问题的更简单形式(前述两组对立)以及亚里士多德本人的回答就在《范畴篇》的开篇部分。这体现出波菲利自己没有很好地消化实体理论及背后的本体论假设。
在中世纪早期,这些问题作为共相问题——共相是什么——重新为波爱修所提出,并加以澄清,得到了我们所熟知的形式:
- 首先,问题不在于种和属,而在于范围更大的共相,因此首先涉及到对谓述关系的理解——谓述是一个普遍者把握特殊者的过程,而根据亚里士多德,普遍的是思维,特殊的是实在,因此问题就在于思维与实在的统一。于是,问题成了:共相,作为思维理解事物时所凭借的东西,究竟是事物中确定的东西,还是思维中空虚的想象?如果是前者,那么共相是单纯客观的东西;反之,则是单纯主观的东西。
- 本体论回答: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立场(也是晚期柏拉图的立场)分析,可知:共相是观念,但不能和事物相分离。(他在这里和柏拉图在《巴门尼德》里给出的推理是类似的)
- 最后,剩下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共相既是思维又是实在?如何能保证共相中思维的统一性以及实在的多样性?
- 认识论回答:波爱修提出:认识的客观性在于共相首先是从事物那里收集到的相似性,是有形的可感的东西(后来说的图式);但是经过思维的进一步抽象和区分,共相可以被纯化为无形的东西(后来说的概念),这就成为了具有主要素的认识。认识的两个阶段保证了认识的确定性。
这两个问题可以总结为:共相是属于心灵还是属于自然(名字还是实在)?共相是处在这两者的关系中还是单纯的存在(复杂还是单纯)?对于这两个问题,中世纪哲学家可划分出四种立场,如下所示:
共相是复杂的 | 共相是单纯的 | |
---|---|---|
共相是名字 | 温和唯名论(概念的) | 极端唯名论(空想的) |
共相是实在 | 温和实在论(区别的) | 极端实在论(直观的) |
实在论者对人类理智认识自然持有一种乐观的态度,他们主张:共相是具有实在性的,我们的理智能认识事物中的理智。典型代表是亚里士多德本人(温和实在论):理智首先是潜在的、纯粹的东西,然后它要现实地完成思考,即走向与自然的关系。
唯名论则持有一种消极态度:共相是一种心灵的独立活动。心灵以自己的自由——假设的自由——为依据来设想。典型代表是奥卡姆的威廉(温和唯名论):共相首先是人心灵中的符号,它们可以是空虚的想象,但是它们可以意指现实中的事物的某些特征。
在这四种立场中,极端的实在论和唯名论相较而言可讨论的不多,因为他们很多人不关注心灵与自然的问题。因此主要的争论存在于两种温和的立场之中,其中温和实在论代表人物有阿奎那和司各托,温和唯名论代表人物有阿伯拉尔和奥卡姆的威廉。
温和实在论
温和实在论的代表是亚里士多德,大多已在前面说过了,但是司各托等人在阐述和深化其理论方面有不少创新。他们大多受到来自阿拉伯的哲学家伊本·西那和伊本·鲁世德的影响。
伊本·西那作出了存在与本质的区分,后者在于其现实性,即存在者之作为(as)。而根据其作为所做的区分固然是概念上的区分,但也同时表达了现实的行为。伊本·鲁世德通过解读亚里士多德《论灵魂》里的说法,认为人的灵魂与神不同,不是纯粹形式的,它是两部分的混合:主动理智和被动理智。其中,被动理智又称质料理智,是在理智的自我认识中被认识的部分。伊本·鲁世德认为,我们之间不同的个体理智,其认识的对象是同一的、完整的——不同理智认识的同一个世界。这个被动理智,它固然只在主动理智的光照下才具有可理解的意义,但是在光照之前它已经被准备好了接受光照了——质料部分作为混沌的东西、黑夜中的东西,不是完全混合、黑夜本身,而仅仅是容纳一切秩序于其中的潜在状态。好比熵值最大的分布状态不是均匀分布,而是能够按不同尺度被划分为无限的形态。在这个意义上,于是,共相是这个意义上是实际存在的:就是在我们用理性思考前,它们总是已经被预先处理过了的。例如,学习、思考和创造总是从形象化的认识开始的:想象(imāgō),是一种初步的描画——两种理智的一种初步的结合。没有想象,现实便是不可松动的,认识和创造便是不可能的。
阿奎那认为:共相是精神实体,它与质料混合构成有形实体;天使直接认识精神实体,而人只能认识有形实体,这两者是不同的实在。除非借助抽象能力来纯化,否则人不能获得普遍观念。基于对伊本·鲁世德,不同可以用三位一体学说来展示:圣父是绝对认识(单一实体或绝对本质),圣子是对有形实体的认识(与质料混同而不再有差别的本质),圣灵是对精神实体的认识(类似理智质料的潜在本质)。
司各托认为,可以用两个原则来理解具体事物的实在性,个别化原则即此性(haecceitas),普遍化原则即共同性质(natura communis)。而且,它们之间不可以实在上的区分,而只能作出形式上的区分5:作为有此性的事物与作为有共同性质的事物,两者定义的不同,不能使得事物不成为实在的东西。在实在的意义上,此性和共同性质是同一的:恰恰是事物的共同性质,约束了它的此性;为他存在同时也是自在存在,是者之为何(Essence)也是是者之所是(Da-Sein的Da)。
参见笔记基督教哲学,实在与形式上的区分学说十分接近亚里士多德对同一与差异的分析。
根据这个理论,那么就能得到一条实在论的解决方案:共同性质可以作为是共相和殊相的中介,它在事物中和在心灵中具有材料上的一致性。据此(初步的)认识也就是从事物中取出这些共同性质并放到心灵之中。6
为说明这个由共同性质抽象到共相的过程,司各托采用了伊本·西那的意向性(inentio)概念。
温和唯名论
阿伯拉尔持有温和唯名论立场。他先后跟随贡比涅的罗塞林和尚波的威廉学习。前者主张一种极端唯名论:共相的存在只是语词(vōx)意义上的存在——名字(nōmina);后者主张一种极端实在论:共相是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如在所有人中的人性——这种说法类似早期柏拉图的理念论。
阿伯拉尔发展了唯名论,将语词的意义——语义(sermō)——引入了讨论。具有语义的名词不再是单纯的名字,而是概念了。概念处于语义网络之中,涵盖了一切普遍的东西,而具体事物是杂多。
此外,共相是个别事物在心灵中产生的印象,一开始总是模糊的,不具有确定性,通过理性进行纯化后,成为独立的概念。纯化后的概念就有了确定性,但是离实在也更加遥远,更加接近纯粹的东西。纯化后的概念是独立的:即使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圆,圆的概念依然存在——这种唯名论因此也被称为概念论、观念论。7
概念在中世纪伊斯兰传统那里被称为mānā(空虚又真实的力量),在许多游戏里是魔法的代名词。
奥卡姆的威廉,「若无必要,勿增实体。」借助语用学分析,他试图说明实在论并不是自明的;借助上帝全能的归谬推理,他试图说明实在论在推理上是有问题的。
威廉认为,共相不过就是作为符号在彼此的关系之中表达事物相似性的东西。一切普遍的东西就在于表达——谓述某物,凡是用作表达的首先是作为符号,在次要的意义上才是作为有内容的东西——这与胡塞尔的意向性类似,首先是第一人称的意向(reell实项的),在次要的意义上才有一个对象(real实在的)。共相作为名字,其效用是简单而直接的:杯子首先总是涉及到喝水的概念,至于一切杯子是否有一个普遍的形状等诸如此类的规定性,则是无关紧要的。
威廉搬出上帝来批评司各托的共同性质说:如果按照这种方式去理解,就意味着神的权能是有限的了。因为这个说法意味着,意味着如果神要摧毁任一个别的事物,就不得不同时摧毁它的共同性质——它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这就会同时摧毁这些其他事物的此性。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个别事物的绝对独立性,而这样,就说明普遍关系是在我们之中——这与莱布尼兹单子论相似,每个单子并不持有与其他一切单子的关系,它们是外在的,全部由神的权能所安排。
小结
我们说的,古希腊哲学家对一与多的研究伴随着对本原的追溯,他们(尤其是亚里士多德)走过的路固化下来,就形成了一套形式逻辑。中世纪的哲学家,始终是在这套现成的框架内去思索存在问题的。在中世纪,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理论是共同的前提,即使有所突破,也较少深入到同一与差异等这样的存在问题上。
始于一与多的这个问题,在中世纪成为了思维与存在的问题。探讨共相是否具有实在性就是在探讨共相在何种意义上为真:如果具有实在性,那么它将在与事物的联系中为真;反之,则在内在统一性的意义上为真。
在中世纪,这个问题最终以唯名论的优势为结局:在绝对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是分裂的,客观和主观是分裂的。这个暂时胜利的原因多少是外在于哲学的,因为唯名论提供了结合亚里士多德和罗马世界诉求的一种融贯的方法:与其列出一条条教条,将自然哲学中的取之不竭的新发现涵盖其中,来证明其中的神的巧思,不如构建一个自圆其说的理论以不变应万变来得容易。这种策略,实际上为希腊化时代那种体系化的兴趣保留下很大的空间。文艺复兴时期的库萨的尼古拉和后来的斯宾诺莎,都是在寻求自身融贯的概念化体系。
唯名论的后果是相当巨大的:今天我们很难割舍对概念的这种理解方式,即一种由我所建构的思维体系的基本单元、当我诉说时我所意指的涵义。这种理解方式中,毕达哥拉斯那种几何式直观的色彩减弱了,而推论的色彩变浓厚了。当我们运用概念时,我们很少考虑其与外在的现实事物的关系,而主要考虑的是语义网络的内在一致性。这就是说,我们对作为逻辑单元的概念很少追问,而对概念间复杂的逻辑关系十分敏感。
除此之外,思维的形式化也使得知识生产的分工成为可能。唯名论的思想中隐藏着一种决定性的观念,即实际上我的语义网络不仅是属于我的,而且与其它理性自我处在一种联系之中,这种联系允许我将一部分思维过程外包给别人。我们现代意义下的知识,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完全属于我们的,它们是通过远程过程调用(Remote Procedure Call)来托付给他人的。这种观念的力量让人们看到了夺回自然的指望,可以说极大地鼓舞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热情和自信。
落定?
最后,这个问题又以怎样的形态告终?
这个问题至晚告终于德国观念论——不是因为这个问题得到了圆满的回答,而是因为同一与差异的问题重又被提出来,共相的问题重新变成了次要的问题。
康德哲学把纯粹自我的同一性提高为自由的源泉,而他的哲学的一个消极结果是:观念背后的那个世界,作为全-体,只能是信仰的对象——相当昂贵的代价。而其他人若要占有康德所揭示的这个关于自由的理念,并同时克服康德的这个消极结果,便往往要回到同一与差异的问题上——例如费希特通过研究同一律的预设和限度来回溯到同一与差异的对立之中。
康德曾经批评中世纪哲学充满了「空虚的概念」,其实言过其实了。那个时代的概念是伴随着对神的直观的,在他们所探讨的语境中,即使是「一根针上能站几个天使」这样的讨论,也多少具有其充实性……尽管为其充实的内容已经不复存在了。
同一与差异的问题是哲学中最多人花费心力于其中的问题之一,今后也可能有许多思想家重新思考这个问题。共相问题作为其中的一条支流,又重新并回到了这个大问题之中,成为了永远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