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
整个经验论哲学,可以说是建立在霍布斯所开辟的近代唯物主义框架之上的。经验论的主要任务是为其开发认识论方面的拓展。然而,经验论哲学家们自己很少能抓住这一点。例如贝克莱,他在触碰到了理论背后的形而上学假设之后立即便抛弃了经验论的原则而求助于机械降神。在这方面,休谟则展现了超越时代的勇气。在贯彻经验论思想的时候,休谟同样遭遇其背后的形而上学假设,但他较为忠实地公开了这项研究的必然后果。他看到,在经验论的原则下,那「令人憎恶的」唯物主义似乎与那「深入人心的」唯心主义无法区分开来。在这里,休谟进退失据,他害怕唯物主义中所蕴含的颠覆性力量,但是又无法欺骗自己说唯心主义有稳固的根基。于是,休谟最终选择了的是存而不论:将霍布斯的从自然状态里诞生的幽灵,就用自然来糊弄过去。
首先来分析休谟哲学的出发点。
第一,是经验论的原则。休谟区分了印象和观念,前者是知觉,它是经验的来源;后者则是我们记忆中的知觉,是我们的知识,实际上就是表象。我们的所有简单观念来自简单印象,这说明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简单印象可为简单观念精准复现,这就是记忆(memory)。memory的效果等同于一种delay,write与read的information本身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在印象和表象之间没有性质上的区别。1
实际上,这个原则假设了个体化的原则,它假设了每一个印象都可以被还原为间断的、独立的、简单的、不可分割的简单印象——感知的最小单元。它把经验的范围限定在了一个很狭窄的范围之中,但其实经验的范围是可以十分广大的。例如:我在自己的形而上学思考之中遭遇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那么这种遭遇是否也是一种经验呢?休谟认为不能算。
第二,是想象力的原则。想象力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自由地把观念分离或组合。对想象而言,凡是有差异的,就是可分离的,没有什么联系是固定的。哪怕这种差异不是实在的差异,仍是可区别的——其结果是不真实的想象或幻觉。你可以想象无中生有、想象事物的生成与消灭,而且凡是可想象的都是可能的。表象取决于人的意志和行为,因此这个原则也可以被称为想象力的自由原则。2
对比贝克莱,可以说休谟是能够享受游戏的。游戏中允许想象力自由地飞翔,不会像前者那样,把一切表象中的东西(哪怕是虚构的)当作是上帝的显现。另外,对比莱布尼兹,休谟反而难以从对现实的理解中获得对完满性的享受,而是始终保持着怀疑。
通过想象力而进行的分离和组合,实际上就是霍布斯的减法与加法。其中减法将表象还原为最简单的情况,这种不可分的东西是具有较多的实在性的;而加法将简单表象组合为复合的表象,在其中我们失去了感官的清晰性。因此在表象和表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算术关系,它们的实在性有程度上的区别。为了刻画这一点,就有了……
第三,是信念的原则。前面所说的观念彼此间的实在性的区别,是知识与幻象的区别。这种区别来源于我们想象的方式(manner)存在区别,这种方式被休谟简单地称为习惯。实际上,这里它们可以追溯到一种自我保存的思路:有效的观念往往会被保留下来,而谬误的观念会被淘汰掉。因此,休谟说,有效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力量、强度、活泼性、坚固性,它们因此更能获得人们的同意。根据这些力量我们所形成的东西是信念,它不是观念,而仅仅是衡量观念的活泼程度的尺度。
休谟认为,我们只能知道有这样一种力量,它使得心灵所接受,在我们之中产生了判断和虚构区别。但是不同于贝克莱,休谟认为我们对这一力量的本性一无所知。可以说,在休谟所说的信念与想象力之间,有一种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关系,而力的效应就是表象。但是我们的知识是仅仅局限在表象范围之中的,只是通过不具有明晰性的感觉,才令我们倾向于假定这些力量的存在。因此信念不是一种知识。
这就是休谟的全部认识论原理了,接下来考察其理论后果。
首先,知识或判断不独立于想象和激情,在普遍的约定、活力的感染之中,一种信念可以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典型的例子是因果关系,它只是一种信念,因为只有关系项是表象,从而是知识,而关系本身不是知识。对于这一点,谢林曾讽刺道:对付休谟,根本不需要《纯粹理性批判》这样的大杀器;没有一个人会承认,曾经有这样一段时间,那时人类不是按照因果法则来进行判断;因为不按照因果法则来进行判断的人,根本不能再称作是人。谢林的批判是在观念论传统——自我意识为自我保存奠基——内部才成立的,但他的确暴露了休谟的问题,即他拒绝反思自己的本体论前提:休谟在名为《人性论》的书中,所探究的是一种超出其本体论框架的东西。何谓人性?如不以因果关系为前提,如何讨论人性?这类问题在观念论中是不存在的——黑格尔认为,信仰是一种知识,我们的自我认定,决定了我们所要保存的自我。在休谟的认识论中,对人性的理解都同样是一种虚构,于是在书中就有了一种自我取消的倾向:休谟十分渴望放弃自己的全部认识论,以回返到常识的态度中去。想要克服这一点,休谟应该承认,自己所研究的是这样一种东西,这东西是什么是不重要的,我们据此创造出对人性的理解。
其次,决定人类认识的范围的是想象,而非逻辑。休谟没有明确说明想象的范围和逻辑的范围是怎样的,但他认定它们并不相同。凡是能表象的都是是可能的,这里所说的可能性不是模态上的可能性,而是概率上的可能性,按照休谟的说法的话就是概然性。观念的概然性是其中各种形象出现概率的叠加,但是一旦在印象中出现,那么它只能有唯一的一种形象。这种说法与亚里士多德的区别在于他没有使用潜能-现实来分析。或许可以说,休谟采用了一种心理学的方式,而非逻辑学的方式,来规定表象的范围。3
这里出现的分裂——符合逻辑的不一定能形成表象,表象也不一定符合逻辑——隐含着一种动力,使得心理学和逻辑学成为相互依赖的学科。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关系被黑格尔所终结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关系延续到了今天。
休谟认为,逻辑规律(包括矛盾论)只是信念,由此出发的推理不一定是可靠的,因为它只能通过相反情况来猜测,不会直接强化任何观念、只产生扰乱知识的信念。因此推理是迂回的、否定的,它越简短就越有力;与此相反,合适的态度则借助积极结果来强化观念,它是直接的、肯定的——实证的态度。
最后,休谟哲学的终点是怀疑论。概然性是想象力的权利,它是不可剥夺的。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只能是一种概然性,它的相反情况是不可证实的。我们不能知道黑色的天鹅不存在,但我们应该在我们的思维中容纳这个表象。为了做到这一点,人们就不能将自己看待事物的视角固定下来,以得到任何确定的信念。所有信念都是不确定的——这就是怀疑论。
怀疑论不仅是经验哲学的必然结果,还是其出发点。经验论哲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对照着唯理论哲学建立起自己的认识论的。不甚恰当地说,整个经验论哲学都是沿着霍布斯对笛卡尔式怀疑之批评的思路进行的:洛克否定天赋观念,贝克莱否定抽象观念,休谟则否定实体观念,也就是一般地否认一切观念的绝对实在性,由此回到了笛卡尔的怀疑态度之中。在休谟看来,人只能久久地停留在笛卡尔的怀疑之中,这种怀疑不是人们在过渡时期的一个暂时性的立场,而是一切形而上思考所无法摆脱的根本处境。一旦进行哲学思考,人就已经处于怀疑之中了,因此怀疑是非常普通的情况。休谟认为这种怀疑是无害的,因为它不危及到人的常识和生存,如同沉思不危及到笛卡尔的舒适生活一样。非但不如此,它反而是一种娱乐,在闲暇中、在人有兴致的时候才能顺利进行。这种特点,使得它不同于古代的怀疑论,前者是在某种生存境况下开始,以心灵的宁静为终止。
总之,经验论哲学更像是我们现代人所熟悉的科学。它是遵从形而上学传统的在某一个方面的实践,其中表现出的反形而上学态度,更接近于一种清扫和澄清。只不过它表明了,需要澄清的东西竟然有如此之多,以至于令作者们担忧这项工作会威胁到现实社会的根基。作为对比,对岸的法国人没想太多地便接受了唯物主义。